1. 任何一種香草和香料
包括草藥和藥材、草藥性補藥、藥茶等
2. 乾果和乾菜
3. 餅乾、蛋糕、糖果
包括巧克力、水果糖、土豆條烤干果、椒鹽卷餅
4. 麵條和大米
包括加工過的和速食食品(禁止蛋麵和含有肉類的麵條)
5. 茶、咖啡、果汁和其他飲料
(禁止帶入含有牛奶、蜂蜜或蛋類的飲料)
6. 竹子、藤條或蔓莖製的蔞筐和蓆墊
包括椰殼雕刻品、藤條筐。
7. 鮮花和花環
(禁止帶入可以繁殖的鮮花,如玫瑰、石竹花和菊花)
8. 乾花
9. 松球和百花香
包括自然和裝飾性的物品,如花環等
10. 任何一種種籽
包括經過商業性包裝的種籽、種籽裝飾品和種籽項鍊(禁止帶入任何豆種、玉米和生菜種籽)
11. 草編包裝物和工藝品
包括玉米稈玩具、圓環、用穀類植物製成的裝飾品、用種籽或草稈填塞的物品
12. 任何一種木製物品、木製手工物件、木製工藝品和木製古玩
包括雕刻品、用棕櫚複葉或棕櫚葉製成的物品(禁止帶入用香蕉葉製成的物品)
13. 生皮
包括生皮鼓、盾牌和人工製品
14. 任何一種貝類或珊瑚
包括首飾、珍品和紀念品(有些可能是根據國際野生動物法例而被禁止的)
15. 羽毛、骨頭、角和牙
必須清潔,不得有血跡、皮膚、糞便或土壤。
16. 獸皮、皮革和皮毛
必須經過專業鞣製或加工處理(根據國際野生動物法,某些皮革皮毛製品可能會被禁止帶入)
17. 製成標本的動物
必須附有證明,說明是由動物標本剝製師製作的(根據國際野生動物法,某些動物標本可能會被禁止帶入)
18. 羊毛(未經加工)和動物毛髮
包括毛線、手工地毯、掛毯和衣物
19. 聖水
20. 動物設備(已用過)
包括衣物、鞋類、擦洗及獸醫用儀器、馬鞍、馬勒和鳥籠
21. 運動和野營設備
帳蓬、鞋類、遠足靴類